信扫描序列号:s1498
写信日期:1993-03-15
写信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
受害日期:1945
受害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
写信人:刘文明(刘礼贵口述)
受害人:刘礼贵
类别:其它(OT)
细节:我是在1945年上半年被日军强迫挖防空洞,当时我有病不能去,日军就把我本来有病的腿部打残骨折。
周辉玉同志:
您好!
从妇女报上获悉您热心帮助受到日军伤害的平民百姓递交“索赔”报告。我们万分感激!请转达我们对童增先生的问候,并向童增先生及你们这些不辞辛劳维护人民利益的人表示敬意!人民不会忘记你们!
祝我国民间“索赔”成功!
祝您幸福快乐!
湖南望城县新康乡卫生院
刘文明
1993.3.15.
因被日军伤害致残,要求赔偿的报告。
日本国政府:
本人刘礼贵,男性,68岁,住湖南望城县新康乡照江村,目前病残在家。
一九四五年上半年日军侵华期间,日本兵在梨家围子将我们买菜谋生的一行平民百姓掳住,强迫去挖防空洞。当时我腿部正患病不能去,其他被掳的人都将菜篓子交给我看管,日本兵不依,我连忙卷起裤脚口给日本兵看病灶,日本兵竟惨无人道地用枪托对准我的病变部位一阵猛击猛打,将我的大腿骨打断。我当时痛得昏死过去了。被人送回家后,伤口一直迁延不愈,后经多方治疗花去无数的医药费,直到两年后取出两块死骨,伤口才停止流脓。至今仍遗留伤口疤痕,一侧大腿畸[形],终身不能参加体力劳动。以后反复发生疼痛,导致了慢性骨髓炎,经常注射盘尼西林。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经济损失。
鉴于日本兵不讲人道,残害无辜百姓,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准则,本人要求日本政府和军队赔偿医药费及伤害损失费二十万美元。
口述:刘礼贵
笔录:刘文明(儿子)
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五日